2021年度岳阳市水利局(本级)部门决算

来源:火狐vip电竞    发布时间:2024-02-20 04:24:23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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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较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较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并且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编制并发布市级水资源公报。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洞庭湖区水利管理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并且开展较大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库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管理水库移民资金。

  (十二)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负责市辖区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县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参与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并且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我局内设科室17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计划与科技科、调研法规科、水资源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科、运行管理与监督科、河湖管理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移民后期扶持科、移民开发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行政审批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水利局机关、洋溪湖管理处、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

  2021年度收、支6799.7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36.27万元,减少49.01%,还在于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的通知》(财会〔2021〕33号)文件精神,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相关单位年末不再进行上述账务处理。本年未支出的指标不再作为单位当年收入列支,导致本年收入减少;二是由于本年部分项目指标下达较晚,未及时支付导致收入较上年减少;三是本年项目较上年减少,导致相应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2021年度收入合计296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2.86万元,占94.5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另外的收入161.81万元,占5.46%。

  2021年度支出合计5883.21万元,其中:基本2808.34万元,占47.73%;项目支出3074.87万元,占52.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35.14万元,减少50.13%,还在于一是由于本年部分项目指标下达较晚,未及时支付导致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本年项目较上年减少,导致相应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0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92.53万元,减少33.27%,还在于一是由于本年部分项目指标下达较晚,未及时支付导致收入较上年减少;二是本年项目较上年减少,导致相应的项目经费较上年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00.5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14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01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71.98万元,占比1.29%;节能环保支出16.31万元,占比0.29%;城乡社区支出1万元,占比0.02%;农林水支出5244.07万元,占比93.63%。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67.46万元,支出决算为560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本年所支出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本年所支出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3.46万元,支出决算为3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2020年离休人员14月工资、及2020年离休人员护理费等2021年支出所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本年中途有新进人员,但未列入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养老保险实缴数与预算数存在差额。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5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本年所支出的其他优抚支出(类)为本年度过世人员抚恤金,未列入单位年初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9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1.69万元,支出决算为7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医疗保险实缴数与预算数存在差额。

  9、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本年所支出的为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款)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本年所支出的为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本年所支出的为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0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部分支出未及时支付所致。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2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一是由于部分支出为上年结余资金;二是由于本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9.7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一是由于部分支出为上年结余资金;二是由于本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2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一是由于部分支出为上年结余资金;二是由于本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4.0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一是由于部分支出为上年结余资金;二是由于本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上年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上年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12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上年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4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6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一是由于部分支出为上年结余资金;二是由于本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35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一是由于部分支出为上年结余资金;二是由于年终绩效奖等人员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三是市本级二次分配专项未列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4.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1%,最重要的包含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34.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9%,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非货币性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81.88万元,完成预算的59.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与上年持平,因本年与上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开支。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34.25万元,完成预算的40.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根本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1.6万元,减少25.30%,减少的根本原因一是由于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所致;二是由于2020年防汛形势严峻,接待费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本年单位没有购车计划(预算),实际也未发生车辆购置支出。与上年持平,因本年与上年均无此项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7.6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3%,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增加14.17万元,增长42.35%,增长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原铁山综合执法支队并入我局,该单位的2车一同并入,导致相应费用有所增加。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25万元,占41.8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63万元,占58.1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6个、来宾3070人次,主要是防汛抗灾工作指导、河长制工作检查、河道采砂经验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7.63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30.75万元;支出14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8.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79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一是由于本年部分支出为上年结余资金;二是部分资金为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未列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2、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的支出(款)三峡后续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7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根本原因是该项支出为上年结余资金,未列入年初部门一般预算。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5.84万元,下降20.44%。根本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进一步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一般行政支出。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8.26万元,用于召开防汛抗灾、河长制工作、水政执法、河道采砂、全市水利工作等会议,人数278人,内容为防汛抗旱、河长制工作、水政执法、河道采砂、全市水利工作等。开支培训费14.14万元,用于开展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农村饮水安全、河道采砂工作等培训,人数260人,内容为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农村饮水安全、河道采砂工作等。2021年本部门各种庆典、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是0万元,无此类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3.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0.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4.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方面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干部职员出差、办事等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方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5个,共涉及资金3074.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度虽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及政府性基金支出,但因为本年部分支出为上年结余资金,我部门没有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组织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度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营收,也没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没有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组织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河长制工作经费”“河道砂石资源专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去看,在河长制工作方面,一是基础工作实现四个100%:市县级河湖长巡河打卡率100%、河湖问题整改销号率10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率100%、河湖网格化管理覆盖率100%。二是河湖保护实现四个全覆盖:洞庭湖交界断面全覆盖、农村小微水体整治全覆盖、大江大河跨界河湖联防联治全覆盖、“河小青”志愿服务市县乡全覆盖。三是管理机制实现四项创新:创新联动机制、创新督查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创新宣传机制。在河道砂石方面,一是水法宣传全方面开展,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普法宣传。二是行政审批优质高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57件,非行政许可事项62件。三是采砂收益大幅度的提高,全市河道砂石有偿收入26.99亿元,其中市级分成达3.14亿元,砂石开采入库税收3.64亿元。四是水政执法从严从紧,持续高压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查处水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11起,查处各类渔政案件87起,行政处罚223万元上缴财政。五是运行管理有力有效,强力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安全生产达标建设。

  组织对水利局机关、洋溪湖管理处、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5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金额5883.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1、精准防御,科学调度,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一是切实履行防汛主体责任,织牢“人防、物防、技防”保障网,全天候值班值守、全时段监测预警、全过程督查督导,城区4座电排累计开机3636小时,排水5952万立方,洋溪湖水利工程分洪调蓄水量620万立米,排水6800万立方。二是扎实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目前全市水库塘坝蓄水10.7亿立米,长江补水泵船累计补水310台时,补水量320万立方,有效保障了华容、君山枯水期用水需求。

  2、紧盯目标,全力攻坚,河湖长制工作走在前列。一是基础工作实现四个100%:市县级河湖长巡河打卡率100%、河湖问题整改销号率10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率100%、河湖网格化管理覆盖率100%。二是河湖保护实现四个全覆盖:洞庭湖交界断面全覆盖、农村小微水体整治全覆盖、大江大河跨界河湖联防联治全覆盖、“河小青”志愿服务市县乡全覆盖。三是管理机制实现四项创新:创新联动机制、创新督查机制、创新考核机制、创新宣传机制。

  3、聚焦短板,加责加力,水利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全市共争取水利建设项目资金19.95亿元,全市秋冬水利建设“9926”工程整体进度90%,大批重大水利工程扎实有序推进。“三大垸”蓄洪安全建设有序推进,钱粮湖垸、大通湖东垸分洪闸全面完工,华容县君山区安全区土方填筑工程基本完工;北部补水二期工程顺利开工;铁山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总投资4.03亿元,分5年实施,2021年投资7142万元,目前年度工程进度65%;7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总投资1.57亿元,整体形象进度81%;8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投入中央资金4268万元,目前总体进度90%,改善灌溉面积10.7万亩;水土保持项目完成中央投资1800万元,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3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2平方公里。

  4、依法治水,从严从紧,水利行业监督管理落到实处。一是水法宣传全方面开展,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普法宣传。二是行政审批优质高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57件,非行政许可事项62件。三是采砂收益大幅度的提高,全市河道砂石有偿收入26.99亿元,其中市级分成达3.14亿元,砂石开采入库税收3.64亿元。四是水政执法从严从紧,持续高压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查处水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11起,查处各类渔政案件87起,行政处罚223万元上缴财政。五是运行管理有力有效,强力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安全生产达标建设。

  5、和衷共济,尽善尽美,民生水利工作全面发力。一是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科学编制了《岳阳市水资源配置规划》,积极地推进水资源费征收。二是全力保障农饮安全,投入资金2.77亿元,完成农村供水工程建设25处,受益农村人口达20.9万人。三是着力抓好移民帮扶,投入资金3.57亿元,实施后扶项目1563个,建设重点移民村20个,完成平江抽水蓄能电站搬迁移民178户,特困移民避险解困安置810人,完成移民培训4000人次。

  6、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行业能力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党史学习学出了这真信仰。二是机关管理管出了高能效,办文办公精益求精,扎实做好食堂用餐、公务用车、机关管理等工作,严控“三公”经费,积极努力配合做好了省市审计和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三是廉政建设建出了好作风。四是文明创建创出了新风尚。

  河长制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万元,执行数为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河道砂石资源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5万元,执行数为292.45万元,完成预算的89.98%。存在的问题:一是专项资金下拨不够及时,未完全按进度下拨;洞庭湖北部补水、蓄滞洪安全区建设、农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建设、王家河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配套资金落实难,矛盾协调难度大。二是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没有正真获得有效执行;三是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管理制度未得到一定效果执行,存在闲置资产;四是预算编制不够合理,一般预算经费较少,而支出较大,存在资金缺口。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行政管理职能,确保制度贯彻落实;二是加强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三是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管理;四是加强预算管理,定期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顺利,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方面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16、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2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3、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2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26、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27、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2、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3、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34、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35、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别的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38、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1、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4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44、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45、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46、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47、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48、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49、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50、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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