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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管道循环泵    发布时间:2023-10-21 23:47:48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

详细介绍

产品说明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主营业务为流体电磁阀、传感器及其他电器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基本的产品包括流体电磁阀、模块化组件及水位传感器,是生产各类家用电器的重要构件。公司的电磁阀产品可通过电磁驱动控制流体的进出通断和流量,大范围的应用于洗衣机、净水器、智能坐便器、洗碗机等家电厨卫领域。公司的模块化组件目前主要使用在于洗衣机,洗衣机模块化组件以电磁阀为基础,将其与贮水槽、导管、分配器盒等其他水路配件进行集成设计,形成流体控制模块化产品,为客户提供整体进水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为净水器客户提供模块化组件。公司的水位传感器大多数都用在各类洗衣机产品,通过传递不同水压下产生的振荡频率信号识别洗衣机内水位高低。基本的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作为磁感控制产品专业制造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已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竞争优势。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洗衣机、智能坐便器、洗碗机、净水器等家电厨卫领域,以直销的方式与主要客户签订合同,并以客户的真实需求预测或具体订单为导向组织原材料采购和产品制造,以此来实现产品营销售卖、获取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流体电磁阀、模块化组件和水位传感器。

  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包括漆包线、PP/PA等塑料原料、铁板等金属件等。公司生管部下设采购科具体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并对采购原材料的质量和供应的及时性负责。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具体采购需求以订单形式下达。主要原材料漆包线和塑料原料受其上游影响,价格易波动。对于漆包线的采购价格,公司通常与供应商约定按照铜价附加一定加工费的形式执行,铜价主要参考上月或当月公开报价。对于塑料原料,公司产生购买需求时分别向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优先选择价格合适的执行采购。公司生产所需铁板、插片、铁芯等金属件均为定制件,由供应商按公司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等进行原材料采购及生产加工。公司严格把控原材料的质量,由品管部人员对每批次到货原材料进行检验,不合格的进行退货处理。

  公司高度重视合格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新供应商需通过基本资料收集、资料评审、现场考察、送样等一系列评审流程,才能获得认证成为合格供应商。对于在册的合格供应商,公司每年根据其产品质量合格率、供货及时性、服务水平、材料成本降低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并淘汰评定结果较差的供应商。

  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并根据客户需求预测适度备货。主要客户通常将其未来一段时期(一周、一个月或三个月)的需求计划或预测发送至公司,生管部基于此预测制定每月的主生产计划,并形成物料需求计划,包括对原材料、外购件及自制件的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客户订单、送货要求和异地仓库库存情况等,生成每周的生产执行计划,对周内每日的生产任务进行安排,并据此下达任务单、组织生产。公司生产流程如下:

  公司编制了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和生产工序作业指导书,对工艺流程、各工序操作步骤、检查项目等作出规定,生产人员严格按此执行。生产过程中,品管部人员对关键工序进行工艺监督,对质量进行把控。产品在组装并经性能检测、测试后包装入库。

  公司通过销售部以直销的方式将产品销售至国内外客户。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洗衣机、智能坐便器、洗碗机、净水器等生产商,主要客户均为下业知名企业,包括海尔集团、美的集团、海信集团、松下集团、TCL集团、Vestel等。经过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及多年的业务合作,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目前,公司获取业务的方式主要包括招投标模式和议价模式。

  对于新产品,公司主要客户的采购往往需要经过多个环节,一般包括提出需求、设计方案预沟通、报价及磋商、产品开发、送样、小批量试制、批量下单等。客户提出新产品需求后,一般先由公司各产品开发部与客户进行技术要求、设计方案的预沟通,在此基础上公司进行成本核算并进行报价。客户将结合供应商提交的产品方案、开发能力、报价情况、交付能力等因素确定新产品的供应商。成为新产品的供应商后,公司即进入产品的正式开发阶段,并在送样、小批量试生产等验证合格后,根据客户采购订单批量供货。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对产品交付、质量、验收、支付等条款进行约定,具体采购订单由客户通过供应链系统、邮件等方式发送公司,通常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部分客户按照市场状况、生产计划事先预估未来一周、一个月或三个月的采购需求,供公司参考备料和备货,实际供货按具体订单和到货要求执行。

  公司主要客户中,海尔集团、美的集团、海信集团、TCL集团等客户的工厂距离公司相对较远,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高供货速度,公司在该类客户周边设置了异地仓库;对于距离公司较近的松下集团,公司直接发货至客户;对于海外客户Vestel,公司负责将商品运送至指定装运港口。目前,公司异地仓储方式主要分为两类:对于流体电磁阀和传感器产品,公司主要与第三方仓储物流公司进行合作,将产品存放于其仓库,由其按照交货时间将产品从异地仓库配送至客户;对于模块化组件,产品组装完工后存放于外协厂商处,并由其根据交货时间将产品送至客户。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下业知名企业,商业信誉良好,在结算时公司给予其一定信用期。主要客户通常采用票据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支付。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对产品的研发力度。一方面,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储备了一批可实现产业化的研发项目,形成了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与国内高校合作研发的方式攻克研发难点、加快研发进度,提升了公司研发创新实力。

  公司设立洗衣机产品开发部、净厨产品开发部、组件开发部分别负责相应产品的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新品部件材料选型与认定,跟进新品开发阶段的试验、测试工作等产品开发全过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在洗衣机进水阀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已与下游知名家电企业海尔集团、美的集团、海信集团、松下集团、TCL集团、西门子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019年度-2021年度,以公司洗衣机进水阀销量占国内洗衣机生产数量的占比计算,公司销售的洗衣机进水阀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分别为56.01%、62.17%和64.33%,市场占有率水平较高且整体呈现上升趋势,表明公司在洗衣机进水阀领域中具备领先地位。

  公司依托下游洗衣机龙头企业,取得家电配件行业优势地位。在洗衣机领域,公司已与下游知名家电厂商建立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洗衣机龙头企业通过持续产品创新、技术迭代引领行业升级,并基于自主创牌结合有效的行业整合,持续优化运营体系和经营能力,不断扩大在洗衣机领域的领先优势。随着公司产能水平的提高和研发实力的积累,公司的供货保障能力、新产品开发响应速度、产品性价比等进一步得到了客户认可,公司在客户中的采购份额占比逐年增长。公司在洗衣机部件领域已由供应电磁阀拓展出模块组件、传感器、开关门锁等多个产品类别,洗衣机部件的横向拓展对公司业务收入具有积极影响。

  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推动产品优化升级。公司凭借自身的研发实力及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开发和提升产品的功能及性能,提升自身产品附加值。公司洗衣机流体电磁阀产品中,配备中高端洗衣机的三控及以上阀产品销售数量逐年上升,高端产品销售占比的提高成为公司利润增长点之一。公司凭借自身技术实力的提升,以及产品性价比、弹性需求量响应速度、销售服务方面的优势,进入以往由外资企业占据优势的高端配件领域,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增长提供持续保障。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为业绩持续增长注入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已向西门子的洗衣机、洗碗机产品批量供应部件,同时,积极开发欧洲市场,土耳其客户Vestel同比增长82.25%。公司对西门子、Vestel等国际化客户的开拓,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公司对现有大客户业务依赖以及被其他供应商替代的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公司借助其平台,进一步打开国际市场。

  公司借助在洗衣机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实现为智能马桶、洗碗机、干衣机、净水器等智能家电产品供应部件。该大类产品发展前景广阔,销售占比的提升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对洗衣机产品部件的依赖,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26,419,251.15元,同比增长7.63%;主营业务实现销售收入819,109,643.23元,同比增长7.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264,656.33元,同比下降1.1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事项,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前述事项。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建设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1月30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137,181,187.75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7,264,656.33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6,449,067.31 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7,996,776.77元,资本公积金721,331,844.04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人民币(含税),合计32,00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该预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对此分配预案无异议。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需求,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我们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根据授信额度,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为企业来提供资产抵押、质押等文件),适用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借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由本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 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666.67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6 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注:差额224.01万元系2022年以商业汇票等支付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置换的募投项目工程款;本专项核查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分别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6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5,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单日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1)经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6月6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万元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经2022年6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一)“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增加实施地点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变更“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的部分内容:

  1、变更实施方式,即增加该项目的基建费用5,000万元,减少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费用5,000万元,项目总金额不变;

  2、增加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计划于浙江省金华市购置办公楼实施变更为在公司位于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自建研发大楼实施。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宏昌科技《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宏昌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昌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2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计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天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本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促进作用,现拟继聘任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确定其审计费用。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相关审计人员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本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促进作用。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承担本公司审计业务以来,工作认真负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在计划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聘任 2023 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与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伟迪”)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与兰溪伟迪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653.90万元。

  2、预计公司与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包装”)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与起航包装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479.26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923.52万元;净资产351.30万元;营业收入1,699.93万元,净利润-19.4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服务;包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尚品);纸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出版物印刷(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72.58万元;净资产7.36万元;营业收入508.57万元,净利润8.59万元。

  兰溪伟迪为公司铁板供应商,其控股股东蓝伟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的远亲。起航包装为公司纸箱供应商,其控股股东傅航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妹妹之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比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和特有资源, 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 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许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并且公司对采购商品有同质、同价且非独家采购的内控要求,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国信证券对公司审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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